可以引起债发生的事实有( )。

admin2013-01-05  31

问题 可以引起债发生的事实有(     )。

选项 A、拾得遗失物
B、借贷
C、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答案A,B,C

解析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四种,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A项属于不当得利(实际上,拾得遗失物归属情形较复杂。也可以说是侵权与不当得利的复合。在此不再展开介绍),B项属于合同范围内发生的,C项属于无因管理,D项是因合法继承而取得对遗产的所有权,不产生债。因此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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