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网络安全员李某多次向国外特务机关发电子邮件,筹谋献策以推翻人民政府,建立反动政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dmin2013-02-20  29

问题 某公司网络安全员李某多次向国外特务机关发电子邮件,筹谋献策以推翻人民政府,建立反动政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分裂国家罪
B、颠覆国家政权罪
C、间谍罪
D、背叛国家罪

答案B

解析 依据《刑法》第105条的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李某向对方献策阴谋推翻政府,建立反动政权,符合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特征,故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Jf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