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9-01-22
33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可以申请再审
C、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D、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
A,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因此,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因此,选项C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G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相关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要正确处理好与()方面的关系。
作为企业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质量评定、质量检验、产品开发和质量改进、安全、环境鉴定和()方面的能力。
供应商评估工作在企业实施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某电器公司2003年介入电器行业。最初供应商评估工作是由供应方自己进行的。2008年公司具备了生产条件之后才开始自行开展供应商评估工作。目前,该公
在设计和开发阶段对供应商更加强调()。
某顾客拟从某公司采购一批产品,决定委托认证机构以顾客的名义对该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这种审核是一种()。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称为()。
某企业推行质量经济性管理,归结某一月成本数据并报告质量成本为:用于检验的工资12万元,重新检验并消除缺陷6万元,进行顾客满意调查4万元,最终产品检验10万元,来料检验2万元,内审、外审等纠正措施20万元,不合格晶及返工80万元,超差的鉴定6万元,进行顾客需
记录即对测量的条件、测量得到的量值和观察得到的技术状态用规范化的表格和要求予以记载或描述,作为客观的质量证据保存下来。质量检验的记录的作用包括()。
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标的过程是()。
纠正措施程序应形成文件,该程序应规定的要求有()。
随机试题
膺胸是指
A.黄色B.红色C.黑色D.绿色E.蓝色硫化氢试验阳性结果是
男,33岁,15年前曾发现蛋白尿,一直未检查和治疗。3周前出现恶心、呕吐,查:血压190/120mmHg,双下肢轻度浮肿,血肌酐360μmol/L,B超双肾缩小。下列检查项目中不应进行的是
患者,男,28岁。高热,咳嗽,右上腹持续性疼痛两天,无恶心呕吐,体温:39.2℃,巩膜无黄染,右下胸可闻及少量湿哕音,腹软,右上腹有轻压痛,无肌紧张,未扪及包块,肠鸣音正常,白细胞15.9×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80%,其腹痛原因是
背景资料某承包商中标某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该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为二级。其中收费系统的收费视频监视子系统作为分项工程进行施工。该子系统的摄像机包括广场摄像机、车道摄像机、收费亭摄像机、金库摄像机、监控室摄像机,并配有监视器、视频切换控制矩阵、数字录像设备等。
如果随着内部直径的变小,电子管的电镀时间在增加,那么内部直径和电镀时间的相关系数为()。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以控制货币供应量为手段,通过调节利率来调节总需求水平,以促进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经济增长的一种()对策。
人的素质从狭义的角度来讲,只包括()。
AlmosthalfofUKInternetusersaregoingonlineviamobilephonedataconnections,accordingtotheOfficeforNationalStatis
Readthearticlebelowabouttimemanagementandmoney.Inmostofthelines(34-45)thereisoneextraword.Iteitherisgr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