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3年司考.卷三.多58)

admin2016-06-13  12

问题 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3年司考.卷三.多58)

选项 A、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B、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C、就该轿车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D、就该轿车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答案A,B

解析 《物权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故A项正确。《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六)交通运输工具;…”故B项正确。《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故C项错误。《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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