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54题)

admin2013-09-03  36

问题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54题)

选项 A、节约司法成本
B、促进司法民主
C、提高司法效率
D、推行司法公开

答案A,C

解析 司法效率指的是司法活动主体在进行诉讼活动时的投入与产出之比,就是“通过司法过程的经济合理性寻找最佳的方式,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正义、自由和秩序等的需求,实现司法的目的”。要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最大可能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以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司法公正。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是提高司法效率的成功尝试。因为这类案件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实行一审终审制就已经可以较好地解决问题,因此不必像一般案件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这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选项A、C正确。
    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司法主体民主又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直接参与司法,如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二是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司法目的民主的表现为司法为民。司法公开作为一项法治原则,是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司法民主的关键。司法公开主要在于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隋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中规定,司法公开的主要内容是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题干中主要讲述的是如何提高司法效率,与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选项B、D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D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