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6岁女童的父母因意外双双遇难。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有抚养能力的人中,有资格收养该女童的是( )(2010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3题)
某6岁女童的父母因意外双双遇难。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有抚养能力的人中,有资格收养该女童的是( )(2010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3题)
admin
2018-07-30
36
问题
某6岁女童的父母因意外双双遇难。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有抚养能力的人中,有资格收养该女童的是( )(2010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3题)
选项
A、甲,女,29周岁,未婚,无子女
B、乙,男,45周岁,离婚,无子女
C、丙,女,38周岁,丧偶,无子女
D、丁,女,46周岁,已婚,有一子已成年
答案
C
解析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本题中A项甲未满30岁,不能作为收养人;D项丁有一子,不能作为收养人;B项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距不到40周岁,只有C项符合条件,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B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物件损害责任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于1984年3月5日(农历二月初三)出生,到下列哪一个时间才算已满14周岁?()
下列情形中,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有()。
根据刑罚的观念,对“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免除处罚”进行辨析。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被告人,孙某,男,31岁,农民。2004年6月,孙某写信给当地一专业户:“借3万元钱给我买房子,10日下午5时40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带钱或带来他人,我们就要绑架你的女儿。”10日,孙某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假山旁有一人
李某,男,17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16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要生日礼物。2005年9月10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2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而后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关于累犯,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慢性胃炎的主要确诊依据是
查体时鉴别腹股沟斜疝与直疝最有意义的是
在总成本的组成部分中,承担改变产品形状、尺寸、特性或增值等过程的存在物的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出的有()。
张老师用一套试卷对程度相当的两个平行班进行测试,学生的成绩基本一致,这说明这张试卷具有较好的()。
About70,000,000Americansaretryingtoloseweight(减肥).Thatisalmost1【C1】________every3peopleintheUnitedStates.Some
Inthe1990s,peopleareveryawareofhowbadthingsare.Asaresult,theycompletelyignoreinformationaboutnewdevelopment
设备管理中,为了管理和分配设备建立了一个数据结构,通常称为设备表。它的作用是()。
系统软件开发的原型化方法是一种有效的开发方法,下述基本环节中的哪一个是原型形成以后才能实施的内容?()
【S1】【S9】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