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为某股票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03年6月30日该股票的承销期满,根据法律的规定,王律师可以买卖该股票的日期为:

admin2021-12-16  22

问题 王律师为某股票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03年6月30日该股票的承销期满,根据法律的规定,王律师可以买卖该股票的日期为:

选项 A、自2003年7月1日起方可买卖该股票
B、自2003年10月1日起方可买卖该股票
C、自2004年1月1日起方可买卖该股票
D、自2004年7月1日起方可买卖该股票

答案C

解析 参见《证券法》第45条的规定,王律师是为股票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人员,其受限期间是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2003年6月30日承销期满,由此计算6个月的期限应截至2003年12月31日,也就是2004年1月1日起王律师方可进行该股票的交易。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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