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9日下午,某县花边厂职工邹某倒汽车时,不慎将已停在该地的个体出租车司机林某的出租汽车刮了一下。为此林某和邹某夫妇发生口角,以致双方夫妇扭扯。在扭扯中,林某打了邹某妻子一巴掌,致其轻微伤,后被邻居劝解。当晚,邹某召集制锁厂职工尤某及其妹夫陈某

admin2015-11-05  26

问题 2007年10月9日下午,某县花边厂职工邹某倒汽车时,不慎将已停在该地的个体出租车司机林某的出租汽车刮了一下。为此林某和邹某夫妇发生口角,以致双方夫妇扭扯。在扭扯中,林某打了邹某妻子一巴掌,致其轻微伤,后被邻居劝解。当晚,邹某召集制锁厂职工尤某及其妹夫陈某等人于23时许,持刀闯人林某家,邹某殴打林某及其丈夫。次日凌晨1时许,邹某、陈某和尤某再次闯入林某家,捣毁林某部分家具。之后,该三人又闯到林某的胞妹家,捣毁其部分家具。2007年11月1日,某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故意殴打他人”为由,对邹某,林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对尤某,陈某分别处以治安警告处罚。林某认为公安机关给自己行政拘留10天处罚过重,而仅给邹某10天拘留处罚和对尤某、陈某只处以警告处罚过轻,提出申诉。某市公安局维持了原裁决。林某仍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问题:
对被告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行为应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何种司法审查标准?被告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选项

答案对被告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行为应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司法审查标准。因为在本案中,邹某、尤某、陈某多次进行打砸活动,其行为危害严重,而林某仅仅在扭打中打了邹某妻子一巴掌,被告给予上述处罚显然与以上各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不相适应,构成明显不当。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35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