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

admin2013-12-02  121

问题 井田制

选项

答案西周时期盛行的土地制度。井田的疆理,一般是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约合今31亩),作为一个耕作的单位,称为一田,是当时一个劳力所能耕种的标准。纵横相连的九田合为一井,面积约为一平方里。十井称为一成。百井称为一同。在井田制下,卿大夫以下的贵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经王室或公室的特许,是不得随意买卖转让的,这就是“田里不鬻”,因而称为“公田”。西周晚期以后,随着私田的出现,井田制逐渐衰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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