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50万元,无力偿还。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admin2020-03-09  19

问题 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50万元,无力偿还。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选项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D、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台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也可以用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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