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故意伤害孙某一案,在法庭开庭审理前,孙某的诉讼代理人王某为了了解案情,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徐某去酒店吃饭,边吃边了解案情,开庭审理时,周某以此为由申请徐某回避。审判长以理由不合法驳回了周某的申请。 周某不服驳回申请,可否申请复议?

admin2014-12-08  28

问题 周某故意伤害孙某一案,在法庭开庭审理前,孙某的诉讼代理人王某为了了解案情,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徐某去酒店吃饭,边吃边了解案情,开庭审理时,周某以此为由申请徐某回避。审判长以理由不合法驳回了周某的申请。
周某不服驳回申请,可否申请复议?

选项

答案关于回避的复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周某不服驳回申请,有权申请复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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