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程序。

admin2023-02-02  24

问题 试述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程序。

选项

答案财产刑是对犯罪者的财产利益予以剥夺的刑罚。有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 (1)罚金的执行。罚金刑是强制罪犯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2)没收财产的执行。没收财产刑是剥夺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一般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附带民事判决中财产的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财产内容的被告人,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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