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卷一第51题)下列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35

问题 (2013年卷一第51题)下列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B、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写清反映技术方案要点的内容
C、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不属于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
D、说明书摘要附图可以不是说明书附图之一

答案A,B,C

解析 A.B.《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故选项A、B正确,符合题意。
    C.《专利审查指南2010》2-2-2.4“说明书摘要”中规定:“摘要的内容不属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不能作为以后修改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根据,也不能用来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1-2-7.5“说明书摘要”中规定:“说明书摘要应当有摘要附图,申请人应当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能够反映技术方案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pHC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