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22-10-18
41
问题
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答案
B
解析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以英国为代表,宪法的制定程序和普通法律是一样的,其效力和普通法律一样,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只是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可见,A项表述错误。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依据,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抵触;(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可见,B项表述正确,选B项。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所以宪法的法律效力不仅仅表现在对公民行为的约束上,对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约束也很重要。可见,C项表述错误。通常认为,宪法具有弱制裁性,没有直接规定对违宪者的制裁,但是宪法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可见,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o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乙的债权人,乙为担保履行债务,由其好友丁将房屋抵押给甲,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因为业务往来,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未征得乙同意但是通知了乙。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
行为人在实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其罪过形式()。
甲是乙公司的采购员,由于工作失误遭乙公司辞退,但是乙公司并未收回工作证、工作服以及合同书等。此后,甲为个人生活之需,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尚未支付价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合伙开办健身中心,二人在2014年12月1日约定:甲以健身场地出资,乙以现金80万元出资,合伙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利润双方平分。协议签订后,甲为提供健身场地,以个人名义租赁了丙的经营性用房。租期为自2015年1月1日起
杨某有一住房,杨某与李某达成该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当即交付房款,但房屋钥匙尚未交付。双方还约定第二天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当天夜间该房因雷击被烧毁。对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的人格权有()。
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有()。
《民法典》第297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请分析:按份共有人都享有哪些权利?
随机试题
阴道缺损是由于胚胎期以下哪几个因素发育受阻引起的
合同条款不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包括()。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美国乙公司(卖方)签订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转让标的是美国乙公司的专利技术,许可证协议中约定中国甲公司在中国范围内对受让技术拥有使用权,不得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但美国乙公司也能使用该技术,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方式为人门费加提成
容量为300MW的机组接入220kV系统时,主接线宜采用下列何种接线方式?
李先生和太太张女士都是收入很高的IT行业人员,目前有一个7岁的孩子。李先生和太太准备近两年买一套高档别墅,并在11年后退休,同时为孩子准备一笔教育基金。另外,他们还有其他一些家庭目标需要进行规划。以下是李先生的家庭情况和理财目标等信息。一、案例成员四
下列不属于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是()。
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适用竞业限制条款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予支持的有()。(2016年)
在问题重大,急需使直接上级和更高上级机关同时了解公文内容的特殊情况下,上行文可以采用()。
在2011年考研之前的一个月,笔为剑调查了79名考研人的英语四级成绩。几个月后,笔为剑又调查了这79人的考研英语成绩,并计算了考研英语成绩与英语四级成绩的相关系数。请问,笔为剑在干什么?()。
在一个逻辑电路中,有两个输入信号X、Y和一个输出信号V。当且仅当X=1、 Y=0时,V=0,则V的逻辑表达式为(1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