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甲与乙企业之间因高压锅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甲以产品侵权为由,向乙企业的办事机构所在地A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当由该高压锅的制造商丙企业所在的A市B区法院管辖为宜。A区法院没有对乙的异议作出裁定,将案件直接移送至B区法院。原告甲提出异议
某甲与乙企业之间因高压锅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甲以产品侵权为由,向乙企业的办事机构所在地A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当由该高压锅的制造商丙企业所在的A市B区法院管辖为宜。A区法院没有对乙的异议作出裁定,将案件直接移送至B区法院。原告甲提出异议
admin
2022-01-03
44
问题
某甲与乙企业之间因高压锅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甲以产品侵权为由,向乙企业的办事机构所在地A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当由该高压锅的制造商丙企业所在的A市B区法院管辖为宜。A区法院没有对乙的异议作出裁定,将案件直接移送至B区法院。原告甲提出异议,不同意在B区法院审理,要求移送回A区法院,B区法院支持甲的异议,将案件移送回A区法院。A区法院遂提请A市中级法院为本案指定管辖。A市中级法院经审查后,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A区法院没有对乙的异议作出裁定,将案件直接移送至B区法院
B、B区法院支持甲的异议,将案件移送回A区法院
C、A区法院提请A市中级法院为本案指定管辖
D、A市中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
答案
C
解析
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必须予以审查,做出同意与否的书面裁定。A区法院未作裁定即自行移送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且由于该产品质量纠纷中,作为被告所在地的A区法院和产品制造地的B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因此先受理的A区法院不应当移送此案。因此A项错误。而B区法院作为受移送法院,即使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也不得将案件退回给移送法院,而只能就此管辖权争议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指定管辖只能指定下级法院审理或由本级法院提审,而不能指定同级法院进行审理,因此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h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有关刑事赔偿案件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赔偿标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市交警大队违法扣押了某公司一加长汽车,在扣押期间该车发动机和车厢受到损坏。如要进行国家赔偿,可采取下列哪些方式?()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行政行为的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如果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报备的司法解释与法律精神相抵触,经协调后司法机关不予废止,专门委员会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措施?()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下列关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人身自由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关于法律适用的步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57题)
随机试题
旅游服务合同的特征是()。
无症状柏油便表示消化道出血量约每日()
药品配齐后应与处方逐条核对的内容是
呕吐的病位在()
药品生产验证包括
以下哪项不符合护理诊断书写要求()
因为怀疑甲在火车站仓库偷窃一包化肥,某市铁路公安处所属的火车站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将甲抓获,关押在该派出所,遭该所的干警及联防队员的殴打、刑讯逼供,造成甲脾脏破裂、胸腔内大量积血的伤害后果,经送医疗抢救后脱险,法医鉴定甲属重伤,并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Weareonthevergeofdestroyingourozonelayer.Weareclosetodestroyinghundredsofexquisiteanimalspecies.Moreover,we
WhichisNOTacharacteristicofanRISCprocess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