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从境外进口清凉饮料2000箱(24×300mL/箱),申报价格CIF广州45港币/箱,海关审核单证时发现,合同规定:货售完后,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海关认定该成交价格受到影响,不予接受其申报价格。( )

admin2014-05-12  42

问题 某公司从境外进口清凉饮料2000箱(24×300mL/箱),申报价格CIF广州45港币/箱,海关审核单证时发现,合同规定:货售完后,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海关认定该成交价格受到影响,不予接受其申报价格。(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获得因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除非能够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作出调整”。
   在本题中,买方须将销售利润的20%返还卖方,属于回归卖方的收入,应计入完税价格。如果回归卖方的收入无法确定,则不能适用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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