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朝,“子盗父母”“父母擅刑”属于( )

admin2016-10-10  32

问题 在秦朝,“子盗父母”“父母擅刑”属于(    )

选项 A、公室告
B、非公室告
C、公罪
D、私罪

答案B

解析 秦朝把杀伤人、偷盗(“贼杀伤、盗他人”)等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诉讼称为“公室告”,官府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主擅刑杀其子及臣妾”等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称作“非公室告”,“非公室告”案件不得告发,官府也不得受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fm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