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9年度发生了以下部分事项: (1)1月5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胡某认为,公司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admin2011-11-09  35

问题 华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9年度发生了以下部分事项:
   (1)1月5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胡某认为,公司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3月10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4月2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做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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