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2-12-29
38
问题
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
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买卖有效
答案
D
解析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题中,甲虽未满18周岁,但是已满17周岁他已经能够理解拍卖的含义以及在拍卖会上拍卖物品自己所应当负担的法律后果,他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有效,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cI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不属于弥漫性结缔组织病的是()
A.固态溶液B.玻璃混悬液C.玻璃溶液D.共沉淀物E.低共熔混合物药物以微晶形式分散于载体中成为物理混合物的固体分散体类型是
根据方剂的组方原则,关于佐药在方中所起作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散剂质量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的图片中,图示中药主要含有FeS2的是
A.缓和温燥之性B.降低苦寒之性C.增强消食化积的作用D.增强健脾止泻的作用E.分离药用部位白扁豆制的目的是
A.生半夏B.半夏曲C.清半夏D.法半夏E.姜半夏偏于祛寒痰,同时具有调和脾胃的作用,多用于痰多咳嗽,痰饮眩悸的饮片是
不能与茚地那韦同时服用的是
A.抑制细胞内二氢叶酸还原酶,使嘌呤合成受抑,同时具抗炎作用B.在肠道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从而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及其他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合成C.抑制合成嘧啶的二氢乳清酸脱氢酶,使活化淋巴细胞的生长受抑D.减少类风湿因子及其抗体形
关于口服膜剂定义与特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A.阴阜B.阴蒂C.前庭球D.阴道前庭E.大阴唇外伤时易形成血肿的是
彩色多普勒检测使用低速标尺的作用是
A.抑制血管紧张素Ⅱ生成B.选择性阻滞α受体而扩张外周血管C.阻止钙离子进入心肌细胞及血管壁平滑肌细胞,使心肌收缩力降低,外周血管扩张D.抑制钠、水重吸收,减少血容量,降低心排血量E.减慢心率、降低心排血量、抑制肾素释放阿替洛尔降压的作用原理是
振动病可分为()。
造成优等劳动力市场和次等劳动力市场相对隔离的主要原因有()。
某企业2016年的有关资料如下:2016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销售净利率20%。假定该企业流动资产仅包括速动资产与存货,非经营收益为60万元,非付现费用为15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3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计算该企
有表示公司和职员及工作的三张表,职员可在多家公司兼职。其中公司C(公司号,公司名,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员工数),职员S(职员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W(公司号,职员号,工资),则表W的键(码)为
TidinessTidinessmeanskeepingthingsoutofsightandyetavailablewhenwanted.Itimpliesthatthereisa【C1】________for
Inthelast20years,theassessmentofstudentshasundergonemajortransformation.Manyeducationalinstitutionsnolongeruse
There’sbeenalotoftalk【C1】______aboutwhoshouldgotocollegeandwhoshouldnot.Andthe【C2】______thathaveguidedthist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