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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43题,单选)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43题,单选)
admin
2017-11-28
31
问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43题,单选)
选项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
A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根据该条第(2)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表述,选项A说法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的直接起诉期限是6个月,不是“二个月”,其他法律也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作出特别规定,故选项B“二个月”的表述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县级(包括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本案被告是区政府,故C项称由“区法院管辖”是错误的,应当由市中级法院管辖才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根据此款,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不需要与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存在利害关系,故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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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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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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