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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是
下列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是
admin
2016-04-15
13
问题
下列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是
选项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二节中的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A项中的法官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而非玩忽职守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A选项错误。B选项中的检察官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而非玩忽职守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B选项错误。D选项中的市政府基建负责人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而非玩忽职守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D选项错误。虽然,A、B、D选项中的行为本质上也是玩忽职守行为,但其与玩忽职守罪形成法条竞合的关系。根据《刑法》第397条的规定,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处理。而C选项完全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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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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