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卷三—41,单)

admin2017-03-09  60

问题 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卷三—41,单)

选项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标的、诉讼请求、诉的理由、原因事实的概念。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基于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提出的具体的权利主张;诉的理由是原告提起的诉的事实与法律上的理由;原因事实可以理解为诉的事实理由。本题中原告甲主张的变化,仅仅是在民事权利内容上的变化,而并未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的变化,本题案件事实中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始终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因此,甲的主张不是诉讼标的的变更,因此A项错;更非诉的理由或者原因事实的变更,因此C、D项错误。而只是诉讼请求的变更,因此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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