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单位有临街二层楼房一幢,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2005年将一层出租给乙,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0年。2006年将该宗土地和房产抵押给银行,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2007年将二层出租给丙,办理了租赁登记,租期10年。2009

admin2010-09-10  26

问题 甲单位有临街二层楼房一幢,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2005年将一层出租给乙,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0年。2006年将该宗土地和房产抵押给银行,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2007年将二层出租给丙,办理了租赁登记,租期10年。2009年甲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该宗房地产依法拍卖给丁。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土地使用权归丁,乙土地租赁权终止,丙土地租赁权存续
B、土地使用权归丁,乙丙土地租赁都终止
C、如果乙支付拍卖价款,土地使用权归乙
D、如果丙支付拍卖价款,土地使用权归丙

答案C

解析 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于银行和甲单位之间的抵押合同之前,甲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于抵押合同之后,并且三者都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优先于抵押合同效力,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在抵押合同效力之后,该房地产的拍卖不会影响到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作为租赁人,有权优先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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