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A市西区某中学教师俞某与B市东区文化局干部崔某于2012年5月1日在B市结婚。当时双方户口仍在各自工作所在地没有变动。婚后双方有时住A市,多数时间住B市。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经常吵闹。崔某于2013年1月向B市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俞某离婚。东
A市西区某中学教师俞某与B市东区文化局干部崔某于2012年5月1日在B市结婚。当时双方户口仍在各自工作所在地没有变动。婚后双方有时住A市,多数时间住B市。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经常吵闹。崔某于2013年1月向B市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俞某离婚。东
admin
2016-04-07
43
问题
A市西区某中学教师俞某与B市东区文化局干部崔某于2012年5月1日在B市结婚。当时双方户口仍在各自工作所在地没有变动。婚后双方有时住A市,多数时间住B市。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经常吵闹。崔某于2013年1月向B市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俞某离婚。东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被告俞某户籍所在地为A市西区,便将案件移送给A市西区人民法院。两个月后,A市西区人民法院以“双方结婚地和经常居住地在B市”为由,又将案件退回B市东区人民法院。B市东区人民法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了这一情况,请示解决办法。B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后,指定B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这一案件。
问题:
该案究竟归哪个法院管辖?
选项
答案
该案是离婚案件,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俞某的户籍所在地为A市西区,虽然婚后多数时间住B市东区,但有时住A市西区,而且双方结婚时间还不到一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B市东区尚不构成被告经常居住地。因此,本案应由A市西区人民法院管辖,B市东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UF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
国际航行船舶在进出中国关境时,应按中国海关的规定递交相应的报关单证,并按()递交有关船舶的证明文件。
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
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小时后再打开看。乙2小时后打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甲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奋斗目标之一,进一步明确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明确今后十几年卫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教师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引导学生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中去理解知识,并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是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之一。()
公文写作中涉及的人物、事件、工作情况、现象、细节、数据图表等叫做事实材料。()
随机试题
行车中遇老人横过道路,行动缓慢,可持续鸣喇叭催促。
焊接时弧光中的红外线对焊工会造成电光性眼炎。
人力资源管理兴起于_______。
下列极性最大的不能与水互溶的是
进行多项检查时,皮肤采血法首先采集的标本用于
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溶栓治疗最好在发病后几小时内进行
闪光融合仪通常用来考查()
在学习时倾向于将所学内容与其他相关内容进行联系的认知风格是
简述王安石的教育改革。
结构化程序所要求的基本结构不包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