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A市西区某中学教师俞某与B市东区文化局干部崔某于2012年5月1日在B市结婚。当时双方户口仍在各自工作所在地没有变动。婚后双方有时住A市,多数时间住B市。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经常吵闹。崔某于2013年1月向B市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俞某离婚。东
A市西区某中学教师俞某与B市东区文化局干部崔某于2012年5月1日在B市结婚。当时双方户口仍在各自工作所在地没有变动。婚后双方有时住A市,多数时间住B市。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经常吵闹。崔某于2013年1月向B市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俞某离婚。东
admin
2016-04-07
33
问题
A市西区某中学教师俞某与B市东区文化局干部崔某于2012年5月1日在B市结婚。当时双方户口仍在各自工作所在地没有变动。婚后双方有时住A市,多数时间住B市。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经常吵闹。崔某于2013年1月向B市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俞某离婚。东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被告俞某户籍所在地为A市西区,便将案件移送给A市西区人民法院。两个月后,A市西区人民法院以“双方结婚地和经常居住地在B市”为由,又将案件退回B市东区人民法院。B市东区人民法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了这一情况,请示解决办法。B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后,指定B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这一案件。
问题:
该案究竟归哪个法院管辖?
选项
答案
该案是离婚案件,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俞某的户籍所在地为A市西区,虽然婚后多数时间住B市东区,但有时住A市西区,而且双方结婚时间还不到一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B市东区尚不构成被告经常居住地。因此,本案应由A市西区人民法院管辖,B市东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UF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主管全国国内航行船舶保安工作,发布船舶保安等级。
船舶包括机动及非机动的进出关境的海上、国界江河上的来往船舶,转运、驳运进出境客货的船舶,兼营境内外客货运输船舶,装载普通客货的()。
为什么说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辨正唯物主义的根本要求?
有一对夫妻,妻子甲有外遇,因而感情不和,妻甲便生杀夫之心。某日,妻甲从市场购回砒霜一包,计划在丈夫乙吃饭时放入,由于甲疏忽大意把砒霜和白糖放在了一处,吃饭时,妻甲误把白糖当做了砒霜放入了丈夫乙的碗中,当日恰好丈夫肚子不适,吃过饭后便说肚子疼,妻甲认为是自己
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小时后再打开看。乙2小时后打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甲的
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下列哪一项信息是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随机试题
设图书管理数据库有四个关系:T1(教师编号,借阅图书编号,借期)T2(借期;还期)T3(教师编号,姓名,电话,所在部门)T4(图书编号,图书名称)试用SQL查询语句表示下列查询语句:查询还期为“2013-10-31”的教师
A、 B、 C、 D、 A
疫毒痢的治法是()
某男,60岁。眩晕耳鸣,头胀且痛,每因恼怒或疲劳而头晕、头痛加剧,急躁易怒,少寐多梦,时颜面潮红,口苦便秘。舌红,苔黄,脉弦。上题所选用的中成药应禁忌的患者是()。
在住宅设计中,下列()做法跟电气安全无关。
高强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应大于()。
为了控制特种风险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可规定()。
甲上市公司在上市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某货车司机运输2万个盘子,运费0.80元/百个,如果损坏一个不仅损失运费还要赔款0.20元,该司机共得运输费总数的97.4%,那么他损坏了几个盘子?
ComputerMonitoringismostoftenintendedtoimproveefficiencyandeffectivenessintheworkplace,butwithgoodintentionsc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