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学校上课铃响后,教师根据事先准备好的教案内容给学生上课。在此情景中,下列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的是( )

admin2019-09-10  32

问题 (2016·四川)学校上课铃响后,教师根据事先准备好的教案内容给学生上课。在此情景中,下列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的是(    )

选项 A、教师与学生
B、学生与学校
C、教师与学校
D、教师与教案

答案D

解析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题干所述情景中,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教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So4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