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卷一/2008年第89题)

admin2014-06-10  30

问题 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卷一/2008年第89题)

选项 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评论: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是通过实例考查法官职业道德规范,这种出题方法较为常见。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2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选项A中徐法官的行为盛气凌人,评论正确,故入选。
    第24条规定,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故蓝法官在开庭时身着便装是错误的,B评论正确,故人选。
    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周法官在出席同学公司开业典礼并以法官身份登台致贺辞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C评论是错误的,不选。
    第18条规定,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谢法官对其配偶与案件被告合作一事未置一词,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D评论正确,故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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