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
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
admin
2022-12-27
40
问题
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答案
B,C
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社会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进行选择的权利。故A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故C项说法正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如果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则薛某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故D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M8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劳动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劳动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A、$60pernight.B、$50pernight.C、$40pernight.D、$10pernight.C这是一道计算题。根据对话内容,房间原价是50美元,这个月入住可以享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创建于1918年,创始人是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先生。创立之初是由3人组成的小作坊,其中之一是后来三洋的创始人井植岁男先生。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如今已经成为世界著名的国际综合性电子技术企业集团,并在世界各国开展着事业活动。
治疗脾胃虚弱型骨痿的代表方是
患者男,25岁。因“不慎摔倒2小时”来诊。患者跌倒时左足部着地。查体:左小腿及胭窝部肿胀、疼痛,膝关节活动受限,胭窝部可触及较大血肿,足背动脉搏动减弱。屈曲型骨折的特征是
患者男,23岁。因“左小腿上端疮口窦道3个月”来诊。患者左小腿外伤术后3个月出现一窦道口,常有稀薄脓液流出,淋漓不尽,时有小块死骨流出。查体:体温37.8℃,身体消瘦,神疲乏力。X线示:骨干不规则增粗、增厚,密度增加,周围有新生骨包壳。髓腔变窄或消失,骨干
下列用于水利工程施工的水泥,须按规定经过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的有()。
施工总布置方案应贯彻执行()的方针。
预备热处理是指为保证工件的切削加工性能或为最终热处理做组织准备而进行的热处理工艺。()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如就业、忠于职守、勤俭节约等,是超越了社会形态和国界的。()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交叉的部分主要是()
随机试题
Americaisacountryonthemove.Inunheard-ofnumbers,peopleofallagesareexercisingtheirwaytobetterhealth.According
A.利用透过人体的X线,直接使胶片感光的成像方法B.利用透过人体的X线,首先记录于影像板上,然后经激光读取影像板上的潜影,经计算机处理后获得数字化图像的成像方法C.利用透过人体的X线,在荧光成像基础上进行缩微摄片的成像方法D.利用透过人体的X线,首先
若判断新生儿缺血性脑病预后是否良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检查是
关于病案保管,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此时应选用何方治疗()若表寒重者,可加()
某患者住院期间因输入不合格血液导致感染乙型肝炎,其索赔对象应
2016年6月1日,甲上市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偿还乙公司的1200万元到期货款,双方协议进行债务重组。按债务重组协议规定,甲公司以其500万股普通股偿还债务。假设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股权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乙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20万元的坏账准备。
当下,我国很多地方摊贩经营非常活跃,但存在经营不规范现象。有的地方以建立固定经营场所的方式给小贩提供经营空间,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摊贩的经营行为。促进这类个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①实现按劳分配的收入分配原则②扩大政府调控范围③解决低收人群体
新课程提倡新型师生关系,这种现代师生关系的模式是()
Consumersandproducersobviouslymakedecisionsthatmoldtheeconomy,butthereisathirdmajor【1】toconsidertheroleofgov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