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21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09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

admin2022-08-29  32

问题 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21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09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
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
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选项

答案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在计算消费税时准予按生产领用量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实木素板出厂时已纳消费税扣除要使用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也不包括运费发票的费用金额。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40×5%-50×40%×5%=1(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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