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关系。

admin2018-11-05  36

问题 试述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关系。

选项

答案(1)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政府机关,律师协会是自治性社会团体,两者在法律上没有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监督和指导关系。《律师法》第4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57条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73条同时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支持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和协会章程、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协调、协作机制。 (2)司法行政机关是律师工作的指导机关,律师协会的工作是整个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协会应当而且必须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并且应当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律师协会作出的违法决定予以撤销。 (3)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都是律师的管理机构,是我国律师管理体制中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完全一致。但行使的职能不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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