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为马某某指定辩护律师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人民检察院能否拒绝辩护律师复印起诉意见书的请求?为什么?

admin2008-12-16  25

问题 人民检察院为马某某指定辩护律师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人民检察院能否拒绝辩护律师复印起诉意见书的请求?为什么?

选项

答案人民检察院不能拒绝辩护律师复印起诉意见书的请求。《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因此,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借口保密而阻止辩护律师复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HXl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