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仅仅根据举报,没有经过认真核实就判定某食品厂违法营业,并作出了吊销卫生许可证、责令停业的处罚。该食品厂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给予赔偿。县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县卫生局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其赔偿该食品厂5000元人民币。根据《国

admin2014-04-26  27

问题 县卫生局仅仅根据举报,没有经过认真核实就判定某食品厂违法营业,并作出了吊销卫生许可证、责令停业的处罚。该食品厂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给予赔偿。县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县卫生局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其赔偿该食品厂5000元人民币。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   

选项 A、县卫生局   
B、从市政府财政列支   
C、县卫生局在执法时没有认真调查,因此赔偿费用应先由县卫生局的车局长个人支付   
D、由县卫生局赔偿损失后,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来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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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7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县卫生局,因此A项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9条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县卫生局的行政赔偿费用,应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因此B项错误。
本题CD项考查的是行政追偿的被追偿人和追偿程序。《国家赔偿法》第1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被追偿人是指在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个人,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具体来说,包括:(1)在执行职务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人员。(2)行使职权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3)同一个行政机关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为共同被追偿人,应当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但赔偿义务机关在作出追偿决定时,应当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确定具体的追偿金额。(4)不同的行政机关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不能作为共同的追偿对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根据自己分担的赔偿金额,分别向自己所属的工作人员追偿。关于行政追偿的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办理追偿事务应当经历如下步骤:查明被追偿人的过错;听取被追偿人的意见和申辩;决定追偿的金额;执行追偿决定。被追偿人不服追偿决定的,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行政机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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