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于2009年12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个月,2010年1月1日开工。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的工程量清单见表 4-1,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并按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指数进行调整(此外没有其他调价条款

admin2013-03-28  19

问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于2009年12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个月,2010年1月1日开工。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的工程量清单见表
4-1,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并按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指数进行调整(此外没有其他调价条款)。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时标网络计划如图4-5月工程造价指数见表4-2。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作A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经工程师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840m3,工作持续时间未变。
事件2:工作B施工时遇到不可预见的异常恶劣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修理费用2万元;施工人员窝工损失0.8万元,其他损失费用忽略不计,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
事件3:工作C施工时发现地下文物,导致工作c的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180个台班(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100元/台班)。施工单位对文物现场进行保护,产生费用0.5万元。
问题:
1.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工作C、D、E的实际进度对总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3提出费用索赔?如果不可以索赔,说明理由。如果可以索赔,说明理由并计算可索赔多少费用。
3.截止到第5个月末,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工程款合计为多少万元?

选项

答案2.C工作的实际进度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理由:C工作为关键工作,其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会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D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理由:D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1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E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E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2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2.施工单位不可以就事件2提出费用索赔。 理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遇到不可预见的异常恶劣气候只可以索赔工期。 施工单位可以就事件3提出费用索赔。 理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工作施工时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而采取的保护措施既可以索赔工期,也可以索赔费用。 索赔费用=180台班×100元/台班+5000元=23000元 3.第1个月施工单位得到的工程款 =(840m3÷2×500元/m3+1200m3÷4×1200元/m3)×1.00=570000元 第2个月施工单位得到的工程款 =(840m3÷2×500元/m3+1200m3÷4×l200元/m3)×1.05=598500元 第3个月施工单位得到的工程款 =(1800m3÷6×1000元/m3+1200m3÷4×1200元/m3)×1.15=759000元 第4个月施工单位得到的工程款 =(1800m3÷6×1000元/m3+1200m3÷4×1200元/m3)×1.10=726000元 第5个月施工单位得到的工程款 =(1800m3÷6×1000元/m3+600m3÷2×1100元/m3+800m3÷4×1200元/m3)×1.20=1044000元 截止到第5个月末,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工程款合计=(570000+598500+759000+726000+1044000)元=3697500元=369.75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6F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