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和王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2-03-16  25

问题 张某、李某和王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有权将股份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王某,无须李某的同意
B、李某经张某和王某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胡某,张某和王某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张某和王某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D、张某和王某协商不成的,按照主张的先后行使优先购买权

答案A,B,C

解析 《公司法》第71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A选项正确。《公司法》第71条第3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BC选项正确,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是按照主张先后行使,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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