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检察机关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冤错案件,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重大案件,以赢得人民心声,实现化解社会
2014年检察机关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冤错案件,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重大案件,以赢得人民心声,实现化解社会
admin
2017-02-28
27
问题
2014年检察机关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冤错案件,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重大案件,以赢得人民心声,实现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过以上材料.我们可以得出
选项
A、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和政治意义
B、依法治国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C、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
答案
A,B
解析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即尽量排除和杜绝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中的随意性、偶然性和腐败现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执法必严”就是要确保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对冤错案件中的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重大案件,最终赢得人民心声,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所以A、B符合题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说法正确.但是题干中并没有体现,所以C不符合题意.不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说法正确.但是题干中也没有体现,所以D不符合题意,不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1TRFFFM
0
考研政治
相关试题推荐
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需要()。
价值的客观性表现在()。
追求真理比占有真理更宝贵,德国诗人莱辛的这一著名诗句所包含的哲理是()。
在现实中缺乏充分根据,因而在当前条件下尚不能实现的可能性称之为()。
在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的目标中,具有更加突出的位置的是()。
国民党政府维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利益,巩固自身统治的主要方法有
毛泽东指出:“如果不帮助农民推翻封建地主阶级,就不能组成中国革命最强大的队伍而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其实质含义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其中个体、私营经济中的广大从业人员是
2009年全球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经过科研人员的连续攻关,最终生产出了疫苗,并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这一事实说明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解决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矛盾的关键是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核算错误的是()。
企业计算持有现金总成本时,通常应考虑的因素有()。
下列关于英雄烈士遗属抚恤优待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英国学者威尔斯说:“当西方人的心灵为神学所缠迷而处于蒙昧黑暗之中时,中国人的思想却是开放的、兼收并蓄而好探求的。”这句话主要反映了中国唐朝的文化繁荣局面。问题:当时统治者为文化繁荣做出了哪些努力?
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处一商贩强买强卖违法行为时,被该商贩持刀扎伤。执法人员为查明违法行凶事实,将该商贩带回工商局关押数日。下列对执法人员做法的评述哪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下面关于随机存取存储器(RAM)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uthorEmmaHeathcote-Jameshasspentnineyearslookingintoreal-lifeghoststories,collectingtalesfromhundredsofpeople
MarianneMontgomerywastimidandunadventurous,hervitalityconsumedbyphysicalactivityandlonging,herintelligencebyind
Thesefiveyearsofhardworkisthe______ofhi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