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9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是
(2009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是
admin
2016-04-14
24
问题
(2009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是
选项
A、甲为劫财而将受害人骗到预定地点
B、乙为劫财而埋伏在阴暗处等候被害人出现
C、丙为劫财而在被害人饮料中投放麻醉药
D、丁为劫财而购买了一把匕首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有犯罪预备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是预备犯。实行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符合分则各条规定的某一犯罪行为。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实质区别在于:能否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是,如果行为人实行了某一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即使仅是为实行另一犯罪作准备的,也是实行行为。A、B、D选项所述行为均为预备行为。事实上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指已经开始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其他手段。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0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死亡。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是犯罪的()。
以其成立是否需要采用特定形式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从而使其“合法化”的行为。
下列哪些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
甲为了使其弟弟乙逃脱处罚,送给正在审理乙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合议庭审判长丙5万元。在审判委员会上,丙试图为乙开脱罪责,但未能得逞,于是,丙将收受的5万元退还给甲。甲经过思想斗争,到司法机关主动交代了自己向丙行贿的行为。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包括以下几种:()。
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某食品加工厂从某生猪厂购进生猪100头,约定交货期限为2010年10月31日,付款期限为2010年11月10日。10月底生猪厂交付生猪100头,食品加工厂验货时发现该批猪不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无法加工生产。对此,该食品加工厂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2008年单选40)
随机试题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
Theaimofaletterofapplication(求职信)istohelpyouto"sell"yourself.Itshouldstate【21】thejobyouwant,andshouldtell
人类的行为因遗传、环境以及学习经历的不同而千差万别,丰富多彩,表现出较大的
腭裂膺复治疗不包括
土地是不可毁灭的,投资者在其上所拥有的权益通常在40年以上,而且拥有该权益的期限还可以依法延长。()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可变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船使用税和()。
一位门徒对他的师傅说:“大师你潜心修炼多年,能移动前面那座山吗?”师傅满怀信心地点了点头,对着山大喊一声:“山,你过来!”山纹丝不动,师傅说:“山不过来,我们过去吧!”于是,便带着门徒开始爬山,经过一番努力,终于爬到了山顶。到了山顶之后,师傅对门徒说:“这
Migrant(移民的)WorkersInthepasttwentyyears,therehasbeenanincreasingtendencyforworkerstomovefromonecountrytoa
A.AtmosphericScientistsB.TheCalculationsMadeattheBerlinWorkshopC.ThePreviousCalculationsoftheEffectofAerosols
BelowisagraphshowingthedistributionofcaraccidentsinWaltoncityduring1998.Studycarefullythegraphandwritean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