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本题涉及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题涉及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dmin
2017-06-01
9
问题
本题涉及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税货款30万元。
(2)将红木工艺筷子4000套按10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双方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
(4)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收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销售额6万元。
(5)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
(6)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合计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7)销售本企业2008年2月份购入已使用的一台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1万元。
(说明: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针对该企业向代理商赊销红木工艺筷子的事项,计算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
答案
销项税额=0(万元)。
解析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yK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项中,应由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是()。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后法定的期限内,将()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代理申报中,要代理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常用的申报表有()。
某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份和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1月从国内购进汽车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的货运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2)1月在
位于市区的某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电脑显示器,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5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2008年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显示器给某销售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销售合同约定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00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项目中,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有()。
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税务代理关系确认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某服装厂2009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1)取得土地使用证、商标注册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各一份;(2)投综合财产保险一份,保额10000000元,交纳保险费20000元;投机动车保险三份,保险金额500000元,应交保险费12000
随机试题
少尿
FitnessMagazinesFitnessisafunnybusiness.Onecanonlygetin【W1】________throughmotion.Butmanypeoplespend【W2】____
妄想性障碍的临床特征是
男性,50岁。突发昏迷2小时,既往有高血压病史。对于该患者首选影像学检查方法为
心血虚与心阴虚的共同症状是
依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世界上第一家商业性旅行社诞生在英同的()。
(2007年真题)旧律(指汉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
简述假设检验中两类错误的区别和联系。
有下列程序:fun(intx,inty){retum(x+y);}main(){inta=1,b=2,c=3,sum;stun=fun((a++,b++,a+b),c++);printf("%d\n",s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