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查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admin2011-01-08  13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查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人人都讨厌垃圾,人人都制造垃圾。垃圾问题,可以说是伴随着人类文明史的一个“世界难题”。垃圾是城市的附属物,城市的运转每年将产生上亿吨的垃圾。而今。当人们陶醉在繁华的都市生活中,这支垃圾“大军”也正一步一步地包围着我们,并随着城市的增大而增大。刺鼻的空气,巨大的垃圾山,周围灌木和树上零星点缀着的脏塑料袋,在风中不停地打着旋儿……随着这样的情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中国城市的“垃圾之困”也愈发地凸显出来。
   统计资料显示,全世界垃圾年均增长速度为8.42%,而中国垃圾增长率达到10%以上,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垃圾包围城市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世界每年产生4.9亿吨垃圾,而仅中国每年就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
   目前,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全国600多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三分之二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围之中,且有四分之一的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与此相对应的,是仅为50%左右的城市垃圾处理率。一些早早兴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城市的快速膨胀中,也迅速陷入超负荷运转的窘境。
   2.最新研究数据显示,到“十二五”末,我国城镇化率将突破50%,城镇人口预计达到7亿人,将首次超过乡村人口。而城市垃圾处理是现代城市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中小城市的垃圾处理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垃圾围城”问题虽早就提出过,但一直没得到有效解决,很多城市都在垃圾处理问题上走了弯路,当时只是简单堆放、填埋,给日后发展埋下了隐患。堆积如山的垃圾如一颗巨型“炸弹”,潜伏在城市地下。因此,对正处于快速发展中的广大中小城市,如果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将会使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变得步履维艰。
   我国各类城市的发展水平不同,垃圾处理技术也不同,部分大中城市在垃圾处理工作中实现了分类回收、堆肥、填埋、焚烧为一体的处理方法,但中小城市在垃圾处理工作中还远未实现这样综合性的处理方法。此外,有机垃圾是城乡垃圾中的主要污染源,但有机垃圾的处理需要特别注意。如果仅以填埋、堆肥、焚烧等传统方式处理有机垃圾,不仅容易给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处理成本也高,而中小城市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往往忽略这些。
   从整体来看,我国大量中小城市生活垃圾最主要的处理方式仍然是填埋。约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约占20%以上;采用焚烧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还很少。
   不少中小城市对生活垃圾普遍采用混合收集等相对简单的方式。垃圾分类并未落到实处,使得进一步的处理工作变得困难。而在收集了之后,往往采用堆放和简易填埋的方法,处理不彻底,容易污染周围环境。另外,受各地财力制约,相关资金投入不足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据估算,建造一个日处理垃圾200吨的卫生填埋场,需要的资金是2亿元;建造一个日处理垃圾500吨的垃圾焚烧场则需要5亿至6亿元的资金。而一些城市投入到环保方面的资金比例本身就不高,再从环保资金里面分到垃圾处理后,就更少了。
   一直以来,中国城市的垃圾处理都由政府包干,采取非盈利性收费的形式,政府投资、政府经营。连年攀高的垃圾处理费用使得许多地方政府不堪重荷,也着实令这些城市的市长们感到头疼不已。
   3.“垃圾就是一种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它,就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利润和生态利益。”国内环保权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一些城市就开始倡导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马路边、社区里常能见到颜色各异的垃圾箱示意市民把垃圾扔进不同的桶里。
   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上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
   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前提。比如瑞典,每户人家都有好多个垃圾桶,对应的是不同的垃圾分类。除了生活垃圾、金属、电池、纸张、塑料这些基本分类以外,瑞典人为了进一步提高废弃物的利用效率,更有很多细分小类。
   另外,瑞典处理废弃物有四个层次,首先考虑回收再利用;回收再利用有困难的,尝试生物技术处理;生物技术处理不了的,焚烧处理;如果确实不适合焚烧的,再掩埋。最后填埋处理的比例不高,而且逐年下降,2004年的时候瑞典有9.1%的垃圾需要填埋,到2008年,这一数据降至3.0%。
   如此分类垃圾后,环绕在城市周遭的分类垃圾就不再是无用废弃物,而成为可利用和待利用的宝贵资源,“垃圾围城”将变成“资源围城”。可以说垃圾分类投放是瑞典将垃圾变为财富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前提。
   4.2009年以来,广东多个地区的居民以环境污染和健康侵害为由,发起群体性抗议活动。因垃圾场选址和处理方式等问题,群众与政府之间的争议不断升级蔓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番禹事件。
   2006年8月25日,历经三年多调研和选址论证的广州市番禺区垃圾焚烧厂取得广州市规划局下发的项目选址意见书。2009年2月4日,广州市政府发出通告,决定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交界处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
   2009年9月起,广州番禺大石的居民从媒体、网络等民间渠道得知当地要建垃圾焚烧厂。10月25日下午,番禺大石数百名业主发起签名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抗议活动。11月5日,广东省情中心对垃圾焚烧厂8公里内的12个小区进行调查,97.1%受访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11月21~22日。CCTV公开报道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这一全国性的公共政策事件。11月23日,番禺区长召开了“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工作座谈会”,与约30多名小区业主进行面对面谈话,称“环评不通过不动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不动工”。同日,番禺大石镇近300名居民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问题到市城管委上访之后,又来到附近的市信访局继续上访。12月10日,番禺区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选址全民讨论。
   不仅在广东,北京等城市也发生过源于垃圾的群体性事件。如2008年奥运会结束后,朝阳区高安屯垃圾填埋场附近上千居民在小区门口马路上聚集抗议事件;海淀区六里屯居民抗议建设垃圾焚烧场事件:海淀区奥北地区居民抗议昌平区建设阿苏卫垃圾焚烧场事件等等。
   在垃圾焚烧争议的背后,是老百姓对一些地方政府越积越深的“信任危机”,最令人担忧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越来越不能说服群众,甚至任何解释或澄清都难逃群众的质疑。更糟糕的是,原本作为第三方的专家,因为垃圾焚烧“摇旗呐喊”,也备受质疑,被认为是“利益相关者”。地方政府与周边群众之间的隔膜愈发加深的局面,尤为值得深思。
   5.“垃圾围城”引发社会危机在意大利就有先例。2007年。因现有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转,新的掩埋场建设不断遭遇市民反对,意大利南部的那不勒斯街头垃圾成堆、臭气熏天、苍蝇纷飞、老鼠乱窜,原本风景如画的滨海城市因垃圾危机而不再美丽。
   其实,居民并不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质疑的是地方政府在此问题上是真为民还是真为利?其中,突出的焦点之一就是选址问题和与之相关的安全距离问题。
   目前,对于“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多远”才安全,始终没有定案。出自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之口并见诸报端的300米安全距离,其依据是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说,“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点多远才是安全的,这个问题争论已久。最初我参与环保总局评审的时候,专家建议是1000米,第一次修改到800米,后来又缩减到700米。实际上没有个确切的国家标准。”安全防护距离因此成为地方政府与群众争议的一个关键点。
   而在垃圾焚烧的选址问题上,不少市民质疑是否会出现土地利益在作祟的现象,政府是否在与民争利。例如在番禹垃圾焚烧选址中,网名“阿加西”的番禺居民指出,番禺垃圾焚烧项目的第一选址点不在会江,而在石基镇凌边村。当时全是农地、荒地,还有一个垃圾填埋场。最后被否定了,实际上是因为,大学城建成后,周边地还空着,将来要卖出去,建了垃圾焚烧厂后,担心地价卖不高了。这是政府在与民争利。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说:“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应该从整个城市规划的角度,作一个科学的规划,并建立起政府环境补偿机制,给予周边可能受到环境侵害的市民足够的补偿,甚至是整体搬迁,选址非但没有尽早告知市民,甚至还藏着掖着,当然引起市民怀疑政府在与民争利。”
   6.对于垃圾焚烧问题,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专家学者,最常见的说法是:大城市的垃圾已无地可埋,只能选择焚烧处理的路子。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此前明确表示,广州市人口密度大、城市化水平发展快、可用作填埋场的土地资源缺乏。由于具有占地面积小、处理充分、减容减量明显、资源利用率高等优点,广州已确立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走“以焚烧发电为主、填埋为辅”的道路。
   他表示,对未能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进行现代化的焚烧处理符合环境友好型技术要求和气候友好型技术要求。针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状况,加快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是紧迫的。也是满足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
   而番禺居民则认为,政府是在回避核心问题。我们不是反对一切焚烧,而是反对不作任何处理的焚烧。政府不能一边不做分类,不把有毒垃圾分离出来,全部一起烧,一边还宣扬焚烧无毒,这叫市民怎么能够相信。
   现在,政府自始至终并没有能说服群众。垃圾焚烧是否造成污染,垃圾焚烧管理不善是否会导致剧毒物质二恶英排放危害公众健康,成了地方政府与群众分歧的又一焦点,而且在全国形成了“骨牌效应”。这一点在各地垃圾焚烧项目环评难通过中得到了验证。
   7.为了说服市民,广州市于2009年10月和2010年2月先后组织了两次专家咨询会,以此打消周边居民对于焚烧污染的疑虑。
   广州番禺区市政园林局2009年10月邀请的4名“知名专家”在有关番禺垃圾焚烧项目说明会上一致认为,垃圾焚烧的污染是可控的,不能妖魔化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等污染物。
   这样的说法本身就存在质疑,专家的“权威解释”非但没有打消番禺居民的疑虑,反而激起了对四名“知名专家”的质疑。反对者通过各种方式搜集资料,其中的一位专家身份后来被公开。是一家全球最大的垃圾发电企业的副总裁,而两年前这家企业开始积极进军珠三角地区的垃圾发电市场。
   让公众最为不满、以致质疑专家可信度和政府公信力的,并不是专家们支持垃圾焚烧的观点和意见,而是这些支持意见背后的“利益关联”。在民众的查根究底之下,一位专家被曝申报了一项名为“一种立转炉式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焚烧炉”的专利。这一消息被披露后,这位专家被公众指责为“锅炉专家”、“利益相关者”。
   显然,这一次专家说明会非但没有说服群众接受,反而加剧了群众的质疑、对政府的不信任和更坚定的反对。
   在经历了番禺全区垃圾处理大讨论、焚烧发电项目停止、全面启动垃圾分类等一系列动作之后,2010年2月23日,广州市再次邀请了以“主烧派”代表人物、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为组长的30多位专家,齐聚羊城探讨广州垃圾处理之策。
   然而,作为广州市自2010年1月14日以来的“垃圾处理,问计于民”网上征询活动的一部分,专家咨询会既没有市民代表和业主参加,也不对媒体开放,只在会后公布了一份总的专家意见书。结果,不出此前市民的意料,与会专家几乎一致认为,现代化的垃圾焚烧技术是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优先选择,宜采用“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面对这样的专家意见书,广州番禺丽江花园业主表示,“既然是问计于民,为什么不向市民开放?既然专家的意见如此高度一致,还有什么需要研讨呢?”
   8.中国的大都市不少都面临垃圾围城。北京现在的垃圾总量年增8%,垃圾处理设施正在超负荷运行。据称垃圾填埋量相当于每年占掉500亩土地。其实,“垃圾围城”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1983年,简单的填埋方式,导致北京三环路与四环路的环带区上垃圾成堆,50平米以上的垃圾堆就有4700多座。为突破重围,北京市花费了23亿人民币。
   “城市垃圾按照体积单位来衡量,77%都是包装物。”北京市政市容委总工程师、著名垃圾处理专家王维平说,“在国内,一个月饼的包装就有八层之多。如果能有效‘限制包装’,北京每天产生的垃圾量将减少12%~170k。”
   但我国并没有《包装法》。200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才明确了限制包装。但仍未作出具体规定。唯一的实际成果是由发改委牵头,从2008年开始的“限塑”运动。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地方的垃圾产生量与这个地方的GDP是平行的。然而,日本东京从1989年以来,已经连续19年实现垃圾负增长。欧洲的垃圾总量也是处于负增长状态。
   在减量已成为垃圾处理的第一要务时,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却几乎没有任何进展。“比如净菜进城,如果每天运进城里300吨毛菜,就会产生60吨废料,而这些废料还得作为垃圾拉出去,往返无效运输。食品安全也无法保障。”王维平说,可是很多城市管理者还在城内建设农贸市场。
   北京大小餐馆有2.3万多家,每天产生2000多吨餐厨垃圾,其中多是由于剩饭导致的无端浪费。“单单是净菜进城和不许剩饭,北京城的垃圾总量就会减少22%。”王维平说,“在日本,超市里买回的蔬菜基本不用再清洗,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已对垃圾进行计袋收费,餐馆都会尽量减少餐厨垃圾。”
   “上策是不产生垃圾或者少产生垃圾,与其花费巨额投资,大规模建设垃圾处理厂,而且长期背负着运营负担,不如少产生垃圾;中策是产生垃圾后尽可能转化为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下策是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争取100%的无害化处理率。”王维平说。
   有人建议,在垃圾的资源转化和分类中,遍布全国各地的拾荒者可加以利用。目前,全国共有230万人在各大城市拾荒,北京就有17万人。在北京城的四环外,存在着100多个自发形成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
   但是无序而初级的拾荒,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非常严重。对社会治安也有不良影响。“北京一年丢失3万多污水井盖。都是这一批人干的。”王维平说。而据公安部门数据显示,北京市72%的刑事罪案也与这批人有关。“破烂王”能否成为垃圾分类减量的主力军,尚需规范。
   9.2010年6月26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组织10多位居民参观朝阳区高安屯垃圾焚烧厂,此前政府还专门组织北京市居民去日本考察城市垃圾处理方式。
   “实际上政府是通过这些方式来说服我们接受建垃圾焚烧项目。”一位受邀参观高安屯的居民说。无论是北京的阿苏卫,还是西边的六里屯,甚至已经投入使用的高安屯,政府要建垃圾焚烧厂的计划都受到了附近居民的强烈反对和抵制。
   “反焚烧派”认为,焚烧不是一种最好的、最科学的垃圾处理方法。“产生的二恶英是谁都不敢否认的一级致癌物,不管排放控制多好,它总会有。”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说,“到目前为止,全世界没有人能够确定出人最多能够承受多大剂量的二恶英。即使你能达到欧盟暂定规定的标准,也不能保证对人体健康就无影响。在日本焚烧炉周围癌症患者明显增多就是很好的说明。另外,中国的城市垃圾在焚烧之前,很少进行处理。什么都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怎么可能不污染空气和环境。”
   再者。垃圾处理主管部门迄今为止还没有出台关于垃圾焚烧厂的操作运行规范、监督处罚制度,企业为了省钱该装的设备不装,该更新的零部件不及时更新,该用的耗材不用、少用或者以次充好,怎么能保证运行的安全?
   对此,北京市政市容委总工程师、著名垃圾处理专家王维平认为,现在有些公众谈“烧”色变,以为垃圾焚烧一定会致癌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从技术角度讲,焚烧完全可以达到对环境安全的程度。垃圾焚烧的核心技术和主体投资都集中于烟气净化上,这些保证了最大限度地控制污染。”
   然而一味强调科学和技术的先进,也凸显垃圾处理政策措施缺乏“人性考量”。为了让市民放心,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垃圾焚烧厂都完全对市民开放,随时接受市民的“突击检查”。
   这一点,也是不少地区获得的成功验证。环保联盟台北分会总干事林正修说:“从台湾过去十年垃圾处理的经验来看,解决垃圾问题有三个关键点:财政力量、技术力量、社会共识,目前,财政和技术都是比较容易达到的,社会共识是最难做到却又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说:“只有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减少垃圾的产生,从垃圾的处理逐步到垃圾的管理,提高垃圾的循环利用率,才能避免‘垃圾围城’的现象愈演愈烈。”
   目前北京已经有近700家企业参与到垃圾资源化的工作,如何加大扶持力度、调动这些企业的积极性还需政府更多的实际行动。
请依据给定资料,结合我国国情,围绕“城市垃圾问题”,谈谈你的见解。
   [要求] (1) 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 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选项

答案 三管齐下走出“垃圾围城”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垃圾处理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近年来,由垃圾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更是频频出现。在中国,“垃圾危机”愈演愈烈,垃圾增长速度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垃圾处理率低、处理技术落后,以及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的选址问题,甚至焚烧厂该不该建、能不能建等已经成为无法回避且日益尖锐的社会问题。“垃圾围城”所引发的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更是引人深思。 “垃圾围城”现象和我国居民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垃圾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如影随形,虽然我们无法避免垃圾的出现,但是垃圾越来越多以至围城,严重威胁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埋了之”注定难以为继,垃圾处理水平已越来越成为体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面对着“垃圾围城”不减反增以及垃圾处理设施“无处立足”的窘境,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向“垃圾围城”发起挑战。 走出“垃圾围城”,首先要求我们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变多为少。我国的城市垃圾,绝大多数来自于包装物,各种礼品的包装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人们的生存环境。这就亟需改变人们“抛弃型”的生活习惯,加大对低碳生活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进而向“节约型”转变。比如继续在“限塑”的基础上“限制包装”,实现“净菜进城”、限制剩饭、减少餐厨垃圾,对垃圾进行计袋收费等等。同时,还要加强立法,及时出台《包装法》等相关法律,让垃圾减量有法可依。 走出“垃圾围城”,其次要求我们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变废为宝。城市垃圾的分类回收是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重要前提。过去城市垃圾的混合回收,加大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的难度,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为了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应在居民区,商业、文化及娱乐中心放置不同标志的垃圾容器,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奖惩措施来保证居民自觉地分类放置垃圾,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建立垃圾资源产业体系,推动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当然,在垃圾的资源转化和分类中,还要加强对拾荒者的规范,使其成为垃圾资源化的主力军。 走出“垃圾围城”,还要求我们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有效化解垃圾焚烧和居民之间的矛盾。一是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问题,应该从整个城市规划的角度出发,建立起政府环境补偿机制,给予周边可能受到环境侵害的市民足够的补偿,甚至是整体搬迁,防止在垃圾焚烧的选址问题上,出现政府与民争利的现象。二是要科学引导市民对于建立垃圾焚烧厂的认识,并且完全对市民开放,随时接受市民的“突击检查”。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严禁不进行任何处理的垃圾焚烧。 由“垃圾围城”转变为“资源围城”,不仅可以净化城市,保护环境,减少垃圾污染,还可以缓解我国原料和能源的不足,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政府和社会的不懈努力,人们的美好愿望一定能够达成,“垃圾围城”也必将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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