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
admin
2014-02-10
36
问题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出手,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于是指定审判员张某独立审理该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在法庭辩论阶段中,其发现本案的书记员黄某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王某便向审判员张某要求黄某回避。后张某作出决定,驳回王某的申请。王某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作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王某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王某。问题:
在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黄某应否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
选项
答案
黄某应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v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化工厂的第十条厂规违背劳动法中的关于()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王某的请求,应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矿山开采应当有三种图纸资料,分别是指()。
张某该怎样解决问题?()。张某申请仲裁后,大概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裁决结束?()。
许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职务为经理助理,每月工资为3000元。1995年5月,因公司人事变动,经理一职由董事长兼任,原董事长秘书兼任经理助理,实际上取消了经理助理。许某被降为一般工作人员,工资也降为1000元,许某对此表示不满,公司则认为这
责任原理包含()。在本案例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应贯彻()。
杨某该怎样解决上述问题?()辞职信交了30天以后,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了?()
影响设备更新周期的因素有()。
出租人从租赁公司或制造厂租进设备,然后再租给其他用户的行为,称为()。
管理信息系统由信息源、信息处理器、()和信息管理者构成。
仲裁委员会接受贸易公司保全财产的申请后,应将该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裁决,应向()提出申请。
随机试题
有关要约和承诺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surveywasconductedinShanghaiwhereintervieweeswereaskediftheywantedtobeafactoryworker,Onepercentofallpeop
下列关于表面活性物质的叙述,错误的是()
单层螺旋CT图像重建预处理采用的方法主要是
右旋糖酐20葡萄糖注射液采用剩余碘量法测定,lml碘滴定液(0.1000mol/L)相当葡萄糖的毫克数是(葡萄糖分子量是198.17)
患者,男性,29岁,骑直行车摔伤左肩到医院就诊,检查见左侧方肩畸形,肩关节空虚,弹性固定,诊断为肩关节脱位,复位后用三角巾悬吊。指导患者行垂臂,甩肩锻炼的时间是()。
下列关于微小病变型肾病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电除尘器的优点有( )。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个人在稳定期的理财特征为()。
TheauthorthoughtherChristmaswasunusualbecause______.Bysaying"Wewentthroughthickandthin...",thewritermeant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