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17时33分,某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A学院2号宿舍楼114宿舍发生盗窃案。经查,门锁有撬摔痕迹,地面散落有钱包、榔头、人民币等,且有足迹,其中一个柜子被盗,其他地方未见异常。案件现场图如下: 假如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7岁)在进

admin2021-11-11  35

问题 3月31日17时33分,某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A学院2号宿舍楼114宿舍发生盗窃案。经查,门锁有撬摔痕迹,地面散落有钱包、榔头、人民币等,且有足迹,其中一个柜子被盗,其他地方未见异常。案件现场图如下:

假如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7岁)在进入114宿舍后非常紧张,突然听到走廊有脚步声越来越近,仓皇之间拿走桌上的两千块钱就匆匆离开。据此,本案应如何定性?(          )

选项 A、王某构成犯罪既遂
B、王某构成犯罪未遂
C、王某构成犯罪中止
D、数额不足,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千块钱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王某构成入室盗窃犯罪既遂。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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