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洲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

admin2009-01-14  34

问题 上海市兴隆公司与宁波市西宁公司在东台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温洲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东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兴隆公司与西宁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兴隆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东台市未设仲裁委员会,但上海、宁波、温州三个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请问兴隆公司应当怎么办?

选项 A、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宁波市或温州市的法院起诉

答案8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4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又《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兴隆公司应当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宁波市和温州市的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本题还可以用另一方法来做。题中,虽然A、B、C三个选项中的三个城市都有仲裁委员会,但不是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地点,因此,只有D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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