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admin2014-12-10  30

问题 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51题)

选项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答案B,C,D

解析 本条规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解释,显然不是学理解释而是有权解释,正式解释。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是立法解释,与刑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选项C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对信用卡的概念和范围进行了具体界定和说明,该解释属于文理解释。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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