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修理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 (1)实现收入50万元(不含税)。 (2)购进各种零部件10万元,依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3万元。 (3)购进用于集体福利和老板个人消费的机器设备两台,价值分别

admin2021-04-10  20

问题 某汽车修理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
    (1)实现收入50万元(不含税)。
    (2)购进各种零部件10万元,依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3万元。
    (3)购进用于集体福利和老板个人消费的机器设备两台,价值分别为2.5万元、2万元(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购进原材料一批,价值20万元,已验收入库,依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2.6万元。
    (5)支付工人工资3万元,奖金0.6万元。
    问题: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原理计算该厂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本期购进各种零部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符合规定,其进项税金允许抵扣。 (2)用于集体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金不得抵扣。 (3)本期购进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符合规定,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4)工人工资、奖金属于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劳务,不征增值税。 (5)销项税额为:50×13%=6.5(万元) (6)应交纳的增值税为:6.5-1.3-2.6=2.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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