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海南某水果仓储企业与郑州某商场签订了香蕉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海南某仓储企业负责将香蕉送至郑州,货到付款。2010年12月,海南某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抵郑州。但此时因香蕉市场价格下降,郑州某商场借口香蕉质量存在问题,拒不接货。海南某企

admin2018-11-06  58

问题 2010年10月,海南某水果仓储企业与郑州某商场签订了香蕉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海南某仓储企业负责将香蕉送至郑州,货到付款。2010年12月,海南某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抵郑州。但此时因香蕉市场价格下降,郑州某商场借口香蕉质量存在问题,拒不接货。海南某企业多次催促,郑州某商场既不接收货物,也不付款。海南某商场准备提起诉讼,但因香蕉不适宜长期保存,有变质危险,海南某企业遂申请将该批货物办理公证。
问:
办理该公证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选项

答案《合同法》第l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②债权人下落不明;③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n3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