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年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年
admin
2017-03-14
36
问题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年试卷三第57题)
选项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答案
A,B,D
解析
首先,选项AC考查的是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本题中,在热电厂与煤矿的这份双务合同中,是具有履行的先后顺序的,煤矿厂交货的义务在前,热电厂付款的义务在后。但是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所以后履行的一方即付款的一方热电厂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属于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其次,选项B考查的是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知,煤矿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热电厂可以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最后,选项D考查的是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由于煤矿交付的200吨煤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属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4)项的规定,热电厂可以解除合同。据此,选项D也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m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股票转让行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乙为水泥厂,甲为水泥销售公司。甲、乙订立一购销合同,约定乙于6月1日前送水泥1000吨给甲;甲支付定金10万元给乙。后乙于6月2日将1000吨水泥运至甲处。甲以乙违约(迟延履行1天)为由,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沈老是某市画协的成员,于2002年5月31日完成了一幅长达10米的描绘三峡风光的画卷。沈老于2004年4月5日病故。关于沈老的此幅画卷,下列说法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
下列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说法正确的是:()
赵某乘坐上海某航运公司的客轮从重庆前往武汉,该客轮在途中因发生水上事故,造成赵某损害。赵某决定提起侵权行为之诉要求损害赔偿,该案可由()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有关票据记载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乙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汽车一辆,后因乙酒后开车导致甲死亡,甲之继承人丙要求撤销甲对乙的赠与,对于丙之撤销权行使期间说法不妥当的是:
某外商独资企业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该企业欲以其厂房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该企业之抵押行为符合下列哪一选项才有效?()
甲乙两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行为,1995年4月28日()第42号令发布了()。
HowmanychildreninLondontakeupsmokingeveryday?
A果糖二磷酸酶-1B6-磷酸果糖激酶CHMGCoA还原酶D磷酸化酶EHMGCoA合成酶胆固醇合成途径中的关键酶是答案:()
溶原性转换是指
医师考核不合格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
A.阿昔洛韦B.丁卡因C.氯霉素D.卡替洛尔E.托吡卡胺散瞳药
已知E(x)=2,D(x)=1,y=x2,则E(y)的值为()。
AstudyfoundthattheradiationfromCTscans—thetestsregularlyusedto【C1】______internalinjuriesorsignsofcancer—islike
Whohasgotapencil?
ThereisnothingnewaboutTVandfashionmagazinesgivinggirlsunhealthyideasabouthowthintheyneedtobeinordertob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