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
【案情】 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
admin
2018-03-24
27
问题
【案情】
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
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2013年卷四第三题)
【问题】
检察机关对李某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本题考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正确。符合逮捕条件,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办案机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无固定住处的,以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三类案件,本案李某虽然不符合三类案件,但他没有固定住处,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j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张某、李某、王某三人为邻居,王某家养一小狗。一日,工某不在家,小狗被关在门外。张某家6岁孩子小宝见到小狗后,有些害怕,于是贴着墙走,谁知小狗还是上前将小宝咬伤。恰逢李某路过,见小宝被咬伤,敲张家门,张家亦没人,于是,李某带小宝去医院打针。临走时,李某
开户银行的退票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本案中,保证人高某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开户银行的退票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甲木材公司和家具厂推卸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开户银行的退票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胡某所签发的20万元支票是否有效?为什么?
开户银行的退票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胡某签发票据的出票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胡某系某单位工程师,1996年因老伴去世而导致精神失常。胡某曾因有过发明创造而获得了不少的收入,因而拥有支票账户。1997年4月5日胡某签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某家具制造厂订做一套名贵家具。因支票的出票人系个人,某家具制造厂提出应有保证人进行保证。胡某
随机试题
开启式压缩机长期停机时应重点检查其()有无泄漏。
脑血栓形成最常见的病因是_______。
下列结核性胸膜炎胸腔积液的特点,哪项是错误的
全麻后,患者清醒的标志是
A.延长药物的作用时间B.提高药物的稳定性C.改善药物的脂溶性D.消除不适的制剂性氯霉素修饰为氯霉素棕榈酸酯的目的是
在下列选项中,其中( )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关键措施,也是勘察设计质量事前控制的重点工作。
在情境教学中,教学环境是一种人为设计的问题情境,它与现实问题情境()
品德是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规范自己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心理倾向和特征,它是()
罗马共和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是()
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