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服装生产企业2014年发生下列业务: (1)1~11月销售(营业)收入2000万元。12月内销服装不含增值税收入80万元;进料加工出口服装折合人民币100万元,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60%。 (2)12月为生产内销服装购进面料,取得税控发票,注

admin2016-04-06  33

问题 某市一家服装生产企业2014年发生下列业务:
  (1)1~11月销售(营业)收入2000万元。12月内销服装不含增值税收入80万元;进料加工出口服装折合人民币100万元,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60%。
  (2)12月为生产内销服装购进面料,取得税控发票,注明增值税2.62万元;为生产内销和进料加工服装外购衬料,取得税控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为进料加工进口面料,海关审定完税价格70万元,并实施保税政策免税放行。
  (3)12月仓库发生意外事故,毁损上半年为生产内销货物采购的服装面料,账面成本10.64万元,含运输费0.64万元。
  (4)1~11月应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1200万元。12月结转销售(营业)成本110万元(未含12月不能抵扣的增值税)。
  (5)企业1~11月营业税金及附加6万元。
  (6)企业当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共5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费200万元;当年发生新工艺研发费用30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款200万元用于经营,期限6个月,支出利息1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借款年利率7%)。
(7)企业当年从接受其直接投资的居民公司分回投资收益17万元(该居民公司位于西部地区,适用15%的税率)。
其他资料:上述需要认证的相关发票均经过认证,该企业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6%,按照“实耗法”核算免税料件金额,假定已预交所得税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12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额的合计;
(2)12月的增值税出口退税额或应纳税额;
(3)当年可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合计数;   
(4)当年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合计数;
(5)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合计数;
(6)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的合计数;
(7)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利息金额;
(8)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损失合计数;
(9)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

选项

答案 (1)12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额的合计数 进料加工复出口转出的进项税=100×(1—60%)×(17%一16%)=0.4(万元) 材料毁损转出进项税=(10.64—0.64)×17%+0.64×1l%=1.77(万元) 合计转出进项税=0.4+1.77=2.17(万元) (2)12月的增值税出口退税额或应纳税额 12月发生的进项税=2.62+17=19.62(万元) 应纳增值税=80×17%一(1 9.62—2.17)=13.6—17.45=一3.85(万元) 免抵退税限额=100×(1—60%)×16%=6.4(万元) 3.85<6.4;应退增值税3.85万元 (3)当年可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合计数1200+110+0.4=1310.4(万元) 含不得免抵退税计入外销成本的增值税。 (4)当年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合计数 增值税免抵税额=6.4—3.85=2.55(万元) 当年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6+2.55×(7%+3%+2%)=6.3 1(万元) (5)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①20×60%=12(万元);②(2000+80+100)×5‰=10.9(万元);采用10.9万元作为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9万元。 (6)广告费扣除限额计算:(2000+80+100)×15%=327(万元);该企业200万广告费支出未超限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7)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利息金额200×7%×6/12=7(万元) (8)企业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损失合计数 10.64+1.77=12.41(万元) 要考虑计入损失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税。 (9)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2000+80+l00一1 310.4—6.31—500+(20一10.9)+(10一7)一12.41=362.98(万元) (10)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企业所得税额 当年企业应纳所得税=362.98×25%=90.75(万元) 应补税=90.75—80=10.7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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