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4年)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
(2014年)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
admin
2019-05-24
23
问题
(2014年)大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甲、乙分别持有大华公司31%和25%的股份。截至2013年年底,大华公司净资产额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4年2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资5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财务顾问四维公司认为,大华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建议考虑其他融资途径。2014年3月,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拟公开发行优先股,并制定方案如下:
(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募资5亿元;
(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014年4月,在大华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融资方案未获通过。
由于融资无望,大华公司股价持续走低。2014年5月8日,丙公司通知大华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27日与大华公司的股东丁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与此同时,甲宣布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
某媒体经调查后披露,丙与乙共同设有一普通合伙企业,因此,丙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丙在收购丁持有的大华公司7%的股权时必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该媒体还披露,2014年4月28日,股民A和B均在亏本卖出其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后,分别买入大华公司股票10万股和15万股,此前两人均未买卖过大华公司股票,A是股东丁之妻,B与丙公司董事长C系好友。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B与C曾于4月27日晚间通话,两人对此次交易均未提供合理解释;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属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和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①A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A系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的配偶,且其交易行为明显异常;②B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B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且其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i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2014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1)优先股发行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A、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筹资
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的有()。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014年3月1日王某书面请求甲公司查阅会计账簿,甲公司予以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出资已全部缴纳,公司章程约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经营数年后,因市场波动公司业绩不佳,甲随即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作为主要财产之一的一家分店对外转让。股东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2006年7月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双方约定:甲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7月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
2009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程价款5000万元,工期14个月。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性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
随机试题
呃逆的发生除由于胃气上逆所致以外,尚与下述何脏腑有关()(1995年第64题)
设备的管路保温的目的有哪些?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合并过程中会计处理观点的是【】
下列哪一项生理活动改变是由α受体介导的
急性肾炎多发生在链球菌感染后
里证是指病变部位在()。
提高深层淤泥质土的承载力要采取()。
简述激光打孔的加工过程。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地震中的父与子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30万人
数据库管理系统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