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甲股份公司的设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admin2008-12-16  27

问题 甲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甲股份公司的设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选项

答案 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能少于2人,只有甲公司一个发起人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②甲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高于净资产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③《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额不得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35%,甲公司认购的股份总额只有公司股本总额的 30%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④甲股份公司发行的记名股票价格低于票面金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⑤股票发行的溢价款应该列入资本公积金项目,列入法定公积金项目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 《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该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最少为2人,本题中设立甲股份公司只有甲公司1个发起人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提示:《公司法》修订前规定发起人一般最少为5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可
以低于5人的规定已经被删去)。
   《公司法》第9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本题中甲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少于股份总数的 35%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28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无论是记名股票还是无记名股票,股票的发行价格都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本题中记名股票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6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人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本题中甲股份公司将股票发行的溢价款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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