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觐于3月1日向信用社提出贷款10万元,兴办一个养鸡场,并打算以一套价值10万元的组合音响作抵押。3月5日信用社打电话告知同意,次日双方在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上签字。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在合同中也未对利率加以约定。3月7日,李觐领取了首批5万元贷款。3月9日,

admin2014-03-17  38

问题 李觐于3月1日向信用社提出贷款10万元,兴办一个养鸡场,并打算以一套价值10万元的组合音响作抵押。3月5日信用社打电话告知同意,次日双方在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上签字。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在合同中也未对利率加以约定。3月7日,李觐领取了首批5万元贷款。3月9日,李觐之妻突然病倒,李觐的钱及贷款也已投入养鸡场建设中去,李觐只好向熟人借钱,方辉同意借给其1万元,借期1年,利率10%,但先行将该利息扣除,并当即交付了9000元钱。同时约定以李觐的组合音响为质押,但仓促间并未来得及把该音响交给方辉。因钱不够,李觐又向同学王群借钱2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李觐之妻出院时王群把钱给李觐。双方未约定利息。
李觐和王群的贷款合同,其利息如何确定?(    )

选项 A、应按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
B、按央行规定的贷款利息的上下限确定
C、视为不支付利息
D、按同期银行商业贷款利率执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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