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

admin2013-09-09  25

问题 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    )。

选项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凶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答案A

解析 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只要是在犯罪的共同故意范围之内的损害,共同犯罪人都要承担,即所谓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所以,乙也要承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当然,在共同犯罪中乙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在量刑上加以从宽考虑。故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Zi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